
门架式交通标志杆适用于以下情况:1.多车道道路(通向三车道以上)需要分别指示个车道去向;2.交通量较大、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;3.交通留在较高运行速度下发生交织、分流和河流的路段,如:互通式立体交叉建个距离较近标志设置较密处、告诉公路与告诉公路相交的互通立体交叉主线区域等;4.受空间限制,柱式、悬臂式安装有困难;5.出口匝道在行车反响的左侧;6.景观上有要求。

浅述交通标志杆放置的原则:1、警告标志应分别设置在进入平面交叉之前,急弯,陡坡、反向曲线起终点、傍山险路、窄桥、窄路、铁路道口、路面滑溜、隧道、交通事故多发地段等危险地点前。2、禁令标志应分别设置在限制车速、限制轴线、限制高度、限制宽度、禁止鸣笛、禁止停车、禁止左转弯、禁止右转弯、禁止掉头、禁止超车、禁止某车辆或一切车辆通行等处。3、指示标志设置在交叉口进口道前以指示车辆行驶方向、车道类别,以及人行横道,准许试刹车、准许掉头等路段上。4、指路标志应设置在距平面交叉30~50m处,指明方向、到达地点、距离。互通式立体交叉指路标志设置在立体交叉适当位置。设置在交叉口各面及两个交叉口之间距离较长的路段之间。